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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统中国人的宗教和信仰

    传统中国人的宗教和信仰   《文汇读书周报》2006-10-13 作者:李向平   ——序《信仰、革命与权力秩序》  ■李向平  中国人信仰什么?中国人能够信仰什么?或者说,中国人的信仰对象是什么?与西方欧美的基督宗教比较,中国人有自己的宗教吗?时下中国人的信仰危机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这本名为《信仰、革命与权力秩序》的书,力图要表达的就是这样一个观念,中国的宗教和信仰往往不是单纯的宗教和信仰,...

    李向平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15185856189.html
  • 孔子最伟大的贡献

    赋予了文化这种本质属性?是孔子。对于世俗政权而言,权力体制自身的制衡是必要的,重要的;而文化批判所产生的文化制衡尤其重要。中国后来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之所以没能在权力体制之中产生制衡,这与封建政权把文化纳入权力体制,取消其独立性,否定其文化批判的必要性合理性有极大的关系。也就是说,当我们否定了文化批判之后,权力内部的制衡也就相应地被消解。官僚系统之内的权力制衡是为了政府及其各职权部门行为的合法有序及...

    鲍鹏山

    |文化|孔子|知识分子|

    http://www.fjdh.cn/article/2008/02/09010620621.html
  • 贪官缘何屡生“侥幸心理”?

    而已。其实,贪官的“侥幸”也暴露出了一些值得深思和警示的真问题。  俗话说,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的本质具有趋利性和自私性,而当监督一旦处于真空,权力就会出现滥用、乱用和寻租现象,这已是不可质疑的事实。  由此,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官员,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在监督机制脆弱不健全的情况下,往往身处监督的边缘地带,“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因而...

    佚名

    |社会|教育|纪实|

    http://www.fjdh.cn/bnznews/2009/06/08410283957.html
  • 李炳南答:带业往生后是否还要受报?

      李炳南居士答:善业和恶业都要有缘分才会开花结果,西方没有恶缘,只有善缘,因此只会促进自己道心增长,断尽一切疑惑,哪里还会受报呢?要受报应也是出世证果的报应,决不像世间众生因业力牵引在轮回中受尽痛苦,毫无自主的权力

    李炳南

    净土|念佛

    http://www.fjdh.cn/fjask/2007/11/13360419105.html
  • 雷峰塔传说的文化分析

    较早雏形,白素贞即是被规训、塑造后的驯服典型。   中国古代社会是围绕着集权威于一身的最高统治阶级而构成的。在这个社会里,社会秩序由某个君王的权力来维持,君王享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而权力则是通过压制、审查和否决的能力来实施。违犯法律就是对君王权威的挑衅和冒犯,违犯者必将受到酷刑的惩罚,以显示君权的至高无上。折磨违犯者的肉体是一种公开表示君王压制臣民的绝对权力的方式。这是最原始的惩罚方式。在一个规训...

    李巾

    |五明研究|

    http://www.fjdh.cn/wumin/2009/11/08322593363.html
  • 国家认同与私人信仰的互动

    。[①]   在此格局中,公共宗教是藉由着权力秩序,表达为国家机制的神圣化要求,同时也具有了强大的强制性特征;私人信仰的表达方式,则可以表现得比较自由随意,不拘时空,不太承受外在条件的限制,特别是这些私人信仰方式常以主导信仰与次级信仰之间,如儒道或儒佛间互补的现实呈现出来。因此,公共宗教与私人信仰之间的互动,主要是信仰者个人面对强大的公共权力秩序,镶嵌于国家神圣化的强大要求之中,以追随精神随意和...

    李向平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6/06593582664.html
  • 镶嵌型的宗教—社会关系——中国宗教社会学的基本问题

    敬鬼神而远之”这样一种精神,它还深刻影响到了我们的政治生活,使我们在政治生活和政治信仰方面没有办法形成一个足以与世俗权利抗衡的宗教力量。两千年中国整个的法制传统的一个特色是,缺少一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而权力之间最大的制衡是精神权和世俗权之分离,这是西方意义的权力制衡。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意义非常重大的制衡。近代中国往往只是考虑世俗权中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的制衡,实际上西方传统社会中宗教权力和世俗...

    李向平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14550055478.html
  • 私人信仰与中国宗教的法制化

    宗教或公共宗教,对应着公共权力而言,乃藉由着公权力秩序,表达为国家机制的神圣化要求,同时也具有一定强制性特征。所以,这一制度宗教或公共宗教的社会学本质,即存在于宗教制度之中的“体制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因为依赖着公共权力而呈现为所谓的公共宗教现象,实际上就是体制中的宗教现象,公共宗教之社会学内涵本质上是等同于体制宗教的。私人信仰的表达方式,表现得比较自由随意,不拘...

    李向平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6/06593282658.html
  • 教育部门无权坐视学术腐败

    ldquo;零容忍”,但关键时刻却不见了身影,一再不作为,实在令人费解。 根据现有体制,中国的各类大学并无自治权力,亦无主体地位,实则教育部与各省教育厅局的下属“基层单位&rdquo...不作为,扭曲了公共权力旨在提供公共产品的立法本意。 或曰:凡此学术丑闻,并没上禀教育部,因而,根据职级体系,教育部自然不便过问。这是典型的官场遁词。大家知道,司法审判机构奉行不告不理原则,缘于司法机构...

    佚名

    |社会|教育|纪实|

    http://www.fjdh.cn/bnznews/2009/08/15243188265.html
  • 宗教需求的层级结构与宗教管理的法制化困境

      在此格局中,制度宗教或公共宗教是藉由着权力秩序,表达为国家机制的神圣化要求,同时也具有了强大的强制性特征;私人信仰的表达方式,则可以表现得比较自由随意,不拘时空,不太受外在条件的限制,特别是这些私人信仰方式常以主导信仰与次级信仰之间,如儒道或儒佛间的互补。因此,公共宗教与私人信仰之间的互动,主要是个人面对强大的公共权力秩序,镶嵌于国家神圣化的强大要求之中,以追随精神随意和个人意志的自在。 ...

    李向平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7/06015485416.html